我們現在談不良資產問題,但一個基本的疑問卻始終未能解開,即這塊資產的真實價值究竟是多少?或者說,我們究竟有沒有必要,先把這個問題搞清楚,而后才能實行真正高效的化解之道?
隨著國有銀行上市話題再度熱議(很多人在這一點上已近乎祥林嫂般的癡顛),因為繞不過去,不良資產也就成了類似于小白領口中英文單詞般的玩意,時不時會蹦出來以顯示言說者的摩登。
新方法、新措施突然冒出來很多,技術層面的譬如向外資轉讓、交由信托公司處理等等,更大手筆的當然要推二次剝離、財政注資等等,而在實際中或許“可行”并已付諸實踐的,當然還有加速放貸稀釋占比的“高招”。
凡事有一利便有一弊,因此筆者并無意于深入到具體的方案中去問個明白、弄個清楚。這里真正要反對的是,因為大干快上的沖動,忽略了必要的程序,忽略了客觀的規(guī)律,從而造成更大層面的不經濟。
其實,關于不良資產處置,筆者曾經數度撰文提出效率優(yōu)先的主張,而所謂效率,他當然含有講求速度的意味,但在此外,更重要的顯然是質量的提升。因此,對于但凡熱衷于“表內、表外”話題者,那是一定要與之劃清界限的。
當然,何謂“治標不治本”,對其進行一些基本的研判并不十分困難。我們看到,管理部門對于信貸擴張的態(tài)度是鮮明的,措施也是實實在在的。而對于二次剝離,銀監(jiān)會亦已在10月27日召開的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分析會上,明確表示不會再對四大行的不良資產進行剝離。
然而,我們現在談不良資產問題,但一個基本的疑問卻始終未能解開,即關于不良資產的數量,大家心里很清楚(有統(tǒng)計數據可佐證),但這說到底,仍然只是賬面上的數字。那么,這塊資產的真實價值究竟是多少?或者說,我們究竟有沒有必要,先把這個問題搞清楚,而后才能實行真正高效的化解之道?
對此,至少在筆者看來,這個基礎性的問題不解決,后面的很多討論、工作難免流于形式。
譬如說,對于資產管理公司的運行效率,僅筆者所見,即已有不少專家對此表示懷疑,但其依據,恐怕更多的只能是一種感性的、經驗的,或者是推理性的判斷,此立足點,畢竟不能替代市場經濟、商品經濟的核心要素-商品的價值。
而就此問題,筆者曾經求教于不少專家學者,盡管這期間并未有顯見的簡便易行的方案出現,但這種實行上的困難,其實并不矛盾于實行的當然,這就如同股市中的全流通一樣。
那么,單此確值一事,誰來推行?何時推行?在多大范圍內以多大強度推行?或者說,如果這些工作都已經在實際中切實地展開,那么,伴隨此過程又以何種機制保證結果的合理?這些恐怕都是頗為值得思量的命題。
而在此外,若以更廣大的視野觀之,市場經濟的效率亦必須以可置信的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為前提,非此則其可持續(xù)性難免令人生疑。
談到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,就會想到計劃經濟時代“第二財政”的問題,這當然沒有錯。但是,這兩者之間畢竟沒有必然的對應、對等關系,因此,如果我們今天因為某些眼前的困難也好、利益也罷,而忽視了對于歷史遺留問題的清分,或更直接地說,由全民來為某些人的“原罪”進行事實上的贖買的話,這就難免有點因小失大的味道了。
伴隨一國經濟的轉型,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是難免的,而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小這類問題出現的概率,一個基本的教訓是必須克服短期績效的誘惑。在這一點上,盡管前蘇東國家和我們走向了不同的路徑,但在轉軌過程中他們出現的一些問題,卻足以為我們所警惕。
化解不良資產拒絕財務賬面游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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